貨物稱重有以下兩種方式:
方法一:
在裝貨及封箱之后,托運人可以使用校準過的認證設備,或者安排由第三方機構,來進行對裝貨完成的集裝箱的稱重。
方法二:
托運人(或者由托運人安排的第三方機構)可以對所有的包裝及貨物進行稱重,包括在集裝箱內的托盤、襯板以及其他的用來包裝和保護的材料的總質量,并在此基礎上加上集裝箱的毛重。
請知悉每個集裝箱的毛重都在集裝箱上清晰的標注著。您也可以通過聯系您的當地 ZIM 客服代表,他也可以提供箱子的信息。
責任方:
提供給承運人載貨集裝箱實際總質量的責任方是出現在承運人所出提單上的托運人。
對于拼箱貨來說,整合人將對提供總質量和向承運人明確VGM負責。
一、VGM 提交方法:
托運人可以通過多種渠道提交VGM:
(1)EDI注冊客戶可以通過EDI平臺提供他們的VGM (如 INTTRA, GTNexus and E&P)
(2)如果提供及時的話,VGM 可以包括在提單確認件中一起提供
(3)提供給給訂艙代理發(fā)送 E-mail
二、VGM 提交截止時間:
由于中國范圍內不同港口的工作流程存在差異,截止時間可能會在不同目的港之間有所改變。我們將按當地計劃來通知您裝船所需 VGM 提供的截止時間。
三、VGM 必須包含以下信息:
VGM(通過使用以上提到的兩種方法之一來驗證的集裝箱重量),包括集裝箱號授權人的簽名
從2016年7月1日起,我們將不被允許將沒有 VGM 信息的貨物裝載上船。
有些目的港要求在集裝箱到港前收到 VGM 信息。因此您被要求在集裝箱到達這些目的港之前提交VGM信息。
ZIM將會盡最大的努力來確保這條規(guī)定的順利實施,隨著7月1日的越來越近,我們會繼續(xù)聽取您任何有所改變及更新的建議。
您有任何問題的話請物流巴士客服,我們樂意在任何問題上協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