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士獲悉,DHL近日發(fā)布一則關于快遞標準新操作指示 --- 需詳細收發(fā)件人信息的通知。
通知明示,最近由于發(fā)現發(fā)票上的寄件人姓名和收件人姓名不完整的情況經常出現,導致退件率上升。
因此,DHL要求各發(fā)貨人知悉DHL要求發(fā)票上的寄件人/收件人名字必須是全名。
以下情況是DHL不接受的:
1、某先生、某小姐,如Mr. Hsu,Ms. Queena諸如此類;
2、名字當中使用了縮寫,如C C CHOU;
3、只有名,沒有姓氏,如:Peter。
注意,一旦出現以上情況將貨件被DHL退件,所產生的時效延誤和額外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
如果貨件到達香港因DHL拒收而需退件,由此引起的延誤以及退件提貨費和重寄操作費均由發(fā)貨人承擔(重寄操作費為RMB50/票)。
提貨費收費標準:
1、30KG以內收取RMB100/票
2、300kgs以內收取RMB260/票,大于300kgs的超過部分按RMB0.6/KG收取
另外,從昨日(5月14日)起,圓柱型包裝的貨物也被視為不規(guī)則貨件,此類貨物將可能會被DHL拒收,如正常中轉出口則會產生一個不可堆疊附加費。
倘若仍選擇此類圓柱型包裝出口,而由此產生的退件或者其他附加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敬請各位知悉。